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安庆市智慧旅游大数据平台建设设计方案项目
2.采购单位:安庆市文化和旅游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投标限额:3-4万元
5.项目周期:15日历天
6.项目概况:
安庆市智慧旅游大数据平台建设是按照多元化、复合型、全域化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原则,全面实施“推动安庆全市旅游点连线、线扩面,绘织安庆全域旅游立体画卷”和“全域旅游”发展战略。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致力于构建更加高效、智慧的文旅大数据云服务,形成安庆市“旅游+”特色,逐步从“景点旅游”到“全域旅游”、从“美丽乡村”到“美丽经济”,让旅游更智慧,让数据会说话,实现文旅大数据区域内共享共赢共创价值,进一步扩大安庆市文化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
安庆市全域智慧旅游大数据平台是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通过在景区内部建设高精度物联网设备、全域数字孪生GIS文化旅游资源地理信息库、全域旅游服务企业综合满意度评价库、全域旅游资源库,全域舆情信息库,全域景区综合环境数据库、全域景区实时人流量数据库、全域游客画像数据库等。通过4G/5G技术,主动感知旅游资源、旅游经济、旅游活动、旅游者等方面的信息,为游客带来“私人定制”的旅游体验、为管理者提供一套完整的一站式旅游服务管理体系,形成“一机在手,说走就走,全程无忧”服务和营销模式,带动安庆市整个文化旅游产业链互动发展,形成完整覆盖旅行前、旅行中、旅行后的旅游大数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提交成果要求
1、开展安庆市智慧旅游大数据平台建设设计相关工作,完成安庆市智慧旅游大数据平台建设设计文件的编制。设计文件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定本项目的总体需求分析;
(2)确定本项目建设总体方案;
(3)确定项目建设工程统计清单;
(4)确定主要设备重点参数选型。
2、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综述或概述;
(2)设计依据;
(3)实施计划;
(4)设计方案;
(5)设备清单;
(6)设计概算。
四、邀请单位
经专家推荐、安庆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办公会通过,邀请以下单位参与竞争性谈判。
1. 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
2. 中通服和信科技有限公司
3. 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五、公示期限
本项目公示期限为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宣传推广科或机关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556-5593383,0556-5536698。
安庆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1月27日